农村体制及乡镇企业成功迈出五大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农村。截至目前,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迈出五大步,以下分别述之:
1、1978-1984年主要是普及联产承包责任制。
改革的起点是从否定一大二公的公社体制开始,把低效率的集体公有、统一经营、统一生产、统购统销体制,改革为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,即以家庭为市场经营主体,实行上交国家的、留足集体的、剩下都是自己的体制,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。
此外国家还改革了农村价格体制,提高了18种农产品收购价格。农村基本制度的改革,既调动了家庭分散经营的积极性,又体现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,因此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。
据统计(以不变价格计算),1978-1984年农业总产出增长率和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2.2%和75%,是历史上农业增长最快的时期。计量分析表明,这一时期的农业总产出增长中,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贡献最大,贡献率为46。8%,价格体制改革次之。
同期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,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137元增长到3976元,名义增长率高达17.5%,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的实际增长率为15。1%。这一时期,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,农业劳动力逐步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,形成了日益庞大的待业群体。
为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,社队企业得到迅速发展。国家对社队企业在经营范围、经营方式、供销、贷款、税收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,为社队企业发展提供了基本政策依据和制度保证。
2、1985-1990年主要是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非农产业体制。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方面,加快了政府调控向市场交易的转换力度。1991年与1986年相比,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中,国家定价由17种减少到9种,销售价格中国家定价由14种减少到7种。
农产品生产价格形成中,计划定价由1978年的94.4%下降到1990年的25.2%。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带来了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,据统计,1985-1990年期间,农业产出的年均增长率为47%。
这一时期的另一个巨大成就主要体现在乡镇企业的兴起与发展上,1984年中央4号文件将社队企业正式改称为乡镇企业,乡镇企业就业人数由5208万人增加到9546万人,总产值由170989亿元增长到649566亿元。
3、1991-1995年农村改革基本停滞,乡镇企业处于治理整顿状态。这一阶段,除了1994年国家再一次提高了部分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外,农村没有比较有影响的改革措施出台。
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制度效应释放殆尽,农业发展停滞。这一时期国家对经济进行了全国性的治理整顿,乡镇企业发展势头明显受到抑制,被迫大批次关停并转。
4、1996-2003年我国开展了农村税费体制改革,乡镇企业发展再掀新高潮。农村税费改革主要是规范税费管理,实行税费统一。截至2003年底,税费改革的试点省份已扩大到20个,涉及农业人口约6.2亿人。这一时期,乡镇企业进入全面发展的第二个高潮。
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,国务院下发了一系列文件,确认发展乡镇企业是繁荣农村经济、增加农民收入、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。这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。
5、2003年至今主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。
从2003年开始,政府一方面大幅度增加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和补贴;另一方面,2006年中央政府宣布完全取消农业税,更为彻底地解除了农民的负担。
同时,经过市场的优胜劣汰,一些素质偏低的乡镇企业破产,多数乡镇企业的质量大大提高,与城市正规企业并驾齐驱,继续发挥着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功能。统计资料显示,到了2006年乡镇企业吸纳的劳动力为14680万人。
总之,发端于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,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,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起到了开拓性作用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在于,以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,采取渐进式改革策略,并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。
改革的成绩在于成功迈出了五大步,这五大步都沿着市场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有所推进和创新,但都尚未完成,各大步之间还没有统一起来,所以,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阶段上,还要继续把改革推进下去。
未来我国农村改革的重点在于,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,适应农村规模经营的趋势,消除包干到户的分散弊病,创新适度统一经营的生产关系;
对包括农村土地制度、粮食流通体制等在内的诸多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改革;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和农村基层政权体制进行配套改革;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,从根本上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