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考试结束后30天内,可对您的写作和口语考试成绩提出复议。
2. 您可申请写作或口语单项复议,也可同时对两项提出申请。一次考试只能申请一次复议,也就是说,您不可以对某次考试先申请口语部分复议,随后再申请写作部分复议。
3. 复议后的成绩无论变高或变低都将成为您的最终成绩。
4. 如果您已申请了向学校或机构寄送成绩单(包括免费和付费申请),则不能对该次考试成绩提出复议。
5. 复议期间成绩冻结,不能申请成绩增送服务。
6. 申请写作或口语部分单项复议的费用是615元人民币,申请两项复议的费用是1229元人民币。申请成绩复议,您须先支付成绩复议费,通过 “查看已注册信息”下载打印成绩复议申请表,填写完毕、签字,然后传真至86-10-82345672-1-3或86-10-61957800。